2017年底签订房屋认购书要注意6点

搜广安 2017-12-14 11:06:26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也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就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了相应约束力。

房产买卖时,购房者有时会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书,目的在于初步确认商品房有关事宜。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也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就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了相应约束力。因此,购房者在签署商品房认购书时绝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很容易发生定金套牢自己的情况。为了规避风险,小编提供广大购房者一定要注意以下这6点,防止被套!

第1、冷静对待售楼小姐的宣传

为了订单背后的提成,售楼小姐会使出“浑身解数”,所以一定要谨慎分析售楼小姐的促销手段,无论是“最后一套”还是“明天就涨价”,无论是“小区配套完善”还是“智能管理”,无论是“超大楼间距”还是“60%绿化率”,都请您保持冷静,不要因为一时头脑发热而被“套牢”。

第2、不要轻易掏钱包

为较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者特别不要轻易掏钱包。而且在定金交付之前,《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并不生效,因此如果在已经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但是尚未交付钱款之前改变主意,《商品房认购书》又没有约定其他惩罚性条款的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及时抽身,这个时候开发商或销售公司无权要求或起诉消费者支付钱款。

第3、《商品房认购书》可不用签

虽然很多楼盘都要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从法律上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程序,购房者可以争取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4、明确退房标准

由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楼盘的一些细节尚未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很多条款都没有明确,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导致难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申请贷款不被批准等,因此必须明确退房要求,以保证在自己没有过错的时候能够随时退房

第5、较好不交定金

如果还没有下定最后的决心要买这套房子的话,一定不要交“定金”,可以交订金、预付款、预订款、诚意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等。为了更容易抽身退出,较好不交“定金”。

第6、不要放过卖方违约机会

一旦开发商或销售公司出现违约,一定要抓住机会,要求开发商或销售公司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并全额退还已经收取的款项,如果是定金,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为了能够顺利抓住开发商或销售公司的违约行为,需要在《商品房认购书》中详细约定开发商或销售公司收取“定金”或“预付款”的目的,并把销售人员的承诺写入,这样一旦出现违反约定的情况,消费者才能够底气十足并证据充分地要求对方返还款项。

一旦看到“定金”两个字,就一定要同时想到这两个字背后隐含着的“定金罚则”。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较好不要轻易交定金,否则很难全身而退。不知道大家在签署房屋认购书时,都遇到过哪些问题?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