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出台《办法》:高层住宅物业消防车通道、较高罚5万元!

搜广安 2020-01-06 15: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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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物业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较高罚5万元!

近日,我市印发了《广安市高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六章42条,将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据了解,《办法》印发前,市消防支队开展了广安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综合治理,经排查,目前我市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1000余幢。出台《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我市高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有针对性赋予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基层人民政府、各相关政府部门等的法定职责,督促各方切实履责,违法、失职均应受到相应处罚。

其中,第三十六条提出,对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未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未保持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的,按照《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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