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换租房屋正当时?“房尽其用”这些事情你要知道!

搜广安 2020-01-08 09: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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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换租房屋正当时。对于公司,尤其是创业公司而言,如何在承租办公用房中做到”房尽其用”?互联网分期租房有风险么?合租闹不和,该怎么办?今天跟大家聊聊租房那些事。

岁末年初,换租房屋正当时。对于公司,尤其是创业公司而言,如何在承租办公用房中做到”房尽其用”?互联网分期租房有风险么?合租闹不和,该怎么办?今天跟大家聊聊租房那些事。

房屋交接应签订交接清单,及时清点屋内物品

近日,从法院听来这样一个案子,颇具典型意义。因办公用房租赁引发纠纷,两公司对薄公堂。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乙公司诉讼请求及甲公司的反诉请求。双方均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甲公司、乙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7月1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联合办公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建筑面积为1126平方米房屋租给乙公司使用,使用期限为七年五个月,免费使用期为30天,自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房屋每年使用费为217万元,押金18万元。

合同签订时,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8万元押金,后双方认可将公司间170万元借款转化为租金。注意,这里又涉及到一个借款转租金的问题。难道,乙公司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要回那些欠款么?且继续往下看。

后甲公司反诉,要求乙公司支付2017年9月16日至2019年2月25日期间房屋租金及占有使用费和逾期滞纳金,并赔偿36万元违约金。

记者发现,法院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始终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实际交接涉案房屋的时间点,故一审法院无法确定起租时间、支付租金时间等事实,故对双方当事人要求支付或退还租金的诉讼请求亦予以驳回。

大概率判断,双方当事人都有猫腻,各怀鬼胎。

法官表示,承租办公用房需关注以下环节: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应对房屋是否有规划许可,是否可以进行工商登记,消防验收等与自己实际经营所需事项进行全面的了解,并与出租人进行确认,避免产生客观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状况。

房屋交接入驻接收时,双方应签订交接清单,对租赁房屋现状以及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如房屋存在遗留物品,双方应协商确定物品的处置。当出现使用障碍或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时,应当拒绝接收房屋并及时书面告知出租人。在涉案房屋如出现遗留物品时,可以拍照或录像固定证据。

法官提醒,对于双方协商的关于增加、变更双方权利义务负担事项,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书面确认。出租方应当及时配合办理交接,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保证承租人正常使用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避免恶意拖延导致违约。

互联网分期租房需谨慎,小心租出“一身债”

互联网分期租房盛行于租房市场。由于租房特别是租住长租公寓的主要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收入有限但却有租房刚需,能够通过互联网平台签约分期付租,小成本地解决租房需求自然使得很多年轻人愿意去尝试。

一些住房租赁中介公司也看到该市场的潜力,纷纷与资金方合作,通过提供分期租房业务打开融资渠道,获取资金占据房源。

但目前由于监管的缺位,使得互联网分期租房存在诸多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多方主体利益均将遭受损失。

法院调研显示,部分中介涉嫌虚假宣传与民事欺诈。租房分期业务中还存在虚假宣传与故意隐瞒等不规范行为,一些中介为赚取服务费及套现全年租金,在介绍租房分期时隐瞒分期信贷和涉及征信等问题,甚至误导租客接受与其风险认知不相符的产品。许多租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不仅侵害了租客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也引发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法官提醒,租客在租房时应选择正规的租房中介公司,签约时要特别留意租赁合同中有关付款方式的约定。如果选择分期付款则要认准有资质的平台,并仔细阅读借款金额、贷款利率与期限、违约责任及解除条款,确保自身退租或中介跑路时的退出机制。如出现中介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涉嫌民事欺诈的行为,可依法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审慎选择合租方,远离“闹心事”

郭某、李某网上相约合租房屋。但合租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郭某要李某将其支付的首月房租退还,一审法院支持了郭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该院近日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郭某的诉讼请求。

原来,郭某以李某拒绝向其交付钥匙为由,要求李某退还首月租金,对此,法院认为,李某与郭某就涉案房屋所达成的是共同使用的合意,郭某向李某表示要将涉案房屋短租给他人使用,与双方合租房屋的目的不符,李某考虑其自身居住安全,未将房屋钥匙交给郭某并无不当。郭某未正常使用涉案房屋并非李某的原因,其要求李某退还租金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据此,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郭某的一审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合租双方协商达成共同承租房屋的意思表示,并且双方与出租人签订合同、交纳租金后,双方的合租关系即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中途拒绝合租,则与双方合租房屋的目的不符,退出者无权主张返还已发生的租金。

法官提醒合租者,一方面审慎选择合租方,为避免一方单方退租解约,建议合租双方在与出租人签约时,明确合租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签约后督促对方交纳自己部分的租金;另一方面一旦发现合租一方的退出倾向,继续租赁方应当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安全,及时与出租人解约止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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