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开区这些地方正式启动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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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利益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经前锋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前锋区部分集体土地,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前锋区新桥街道清风村1、4组,春雷村1、2、3、7组,埝山村6组,高峰村10、11组(大佛寺街道代管)集体土地;代市镇指路村1组(新桥街道代管)集体土地。
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前锋区代市镇水池村2组(新桥街道代管),椅子村1、7、8、9组(新桥街道代管)集体土地;新桥街道井湾村2、3组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
2021年第1批次拟征收集体土地41.2875公顷(其中,前锋区新桥街道清风村1、4组集体土地2.5701公顷,春雷村1、2、3、7组集体土地35.0813公顷,埝山村6组集体土0.0047公顷,高峰村10、11组(大佛寺街道代管)集体土地2.9103公顷;代市镇指路村1组集体土地0.7211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2021年第2批次拟征收集体土地25.2603公顷(其中,前锋区代市镇水池村2组(新桥街道代管)集体土地8.7888公顷,椅子村1、7、8、9组(新桥街道代管)集体土地13.3205公顷;新桥街道井湾村2、3组集体土3.1510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系高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此次征地用于高级广安经开区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四十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法定情形的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将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征收面积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5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抢种、抢栽的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启动土地征收单位(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咨询联系电话:0826—2296238。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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